2021年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全日制普通科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术类、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科招生工作。
第条 学校全称: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1463,学校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代码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学制:年
办学地址: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常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吴大道1801号
学校简介: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地处被誉为“千载读书地,现代创新城”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长江角洲重要的现代制造业基地——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常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校创建于1984年,2012年更名为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学校是教育部科教学工作水平估优秀单位、“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培训,”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试点工作单位、全国首批职教师资培训重点建设基地和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首批决策咨询研究基地。
第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普通科书;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学士。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科生招生工作。
第条 招生工作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条 学校科生招生工作在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招生计划
第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析,确定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计划。经审核后,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科招生网(http://zs.jsut.edu.cn)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年度招生计划数的1%,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章 地址
第条 报名条件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新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苦要求。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普通,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组织的艺术类统。
第条 地址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部门监督的体制,坚陈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
()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报考情况,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泻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
()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术类),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依据,执行“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的实际投档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
当实际投档相同时:
综合改革“3+1+2”模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历史等科目类)或数学(物理等科目类)单科、外语单科、首选科目单科、再选科目单科最高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价择优;
综合改革“3+3”模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的考生依次按语文单科、数学单科、外语单科、选考科目单科最高、选考科目单科第高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参考考生的综合素质价择优;
其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文史类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从高到低排序。
()艺术类招生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文化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须达到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对于进档的艺术类考生,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依据,执行“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当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时,艺术类以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先决定考生与否践专业。
我校艺术类地址如与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规定不符,按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信息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惠政策。
()实行综合改革试点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其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
()综合改革试点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作为调剂考生专业志愿的参考。
()以上地址与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章 其他
第条 学校的考生,经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通知书。
第条 “4+0”联合培养培训,招收学生后在联合培养学校学习生活,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由相关培养学校按规定收取。
第条 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合作办学专业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互认联合培养培训,的学生招生及培养按照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和我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 收费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学费标准以随通知书起寄发的《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新生报到须知》为准。
()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学年人民币8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安排。
第条 学校共设立奖助学金培训,近20项,校友及社会捐赠奖助学金培训,10余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国家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社会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等方蜀得资助(具体资助办法可在《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新生报到须知》《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学生手册》等材料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查阅)。
第条 所有考生在报到后要进行新生入学材料复核和体格检查。对于入学身份材料与资料或校考报名材料不致,学校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入学资格。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九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常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吴大道1801号 邮政编码:213001
咨询电话:0519-86999551(兼传真)
招生监督邮箱:jwxf@jsut.edu.cn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jsut.edu.cn
招生微信公众号: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
招生小程序: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
第章 附则
第条 章程通过教育部阳光信息公开平台和我校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条 我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如与章程相冲突,以章程为准,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条 章程由江苏理工叉车维修培训班,学生工作处招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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