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1年全日制普通科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为保证学校全日制普通科招生工作的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章程。
第条 学校名称: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天赐庄校区坐落于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梓街1号;独墅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工业园区仁爱路199号;阳澄湖校区坐落于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城区济学路8号;未来校区坐落于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吴江区。
上级主管部门: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
办学层次及类型:科,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211工程”、“2011计划”入列高校、~流”建设高校,是教育部和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共建、国防科技工业局和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属重点综合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第条 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书;符合学校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科毕业生学士。
第条 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价、择优。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确定科招生工作的体思路和目标,审议科招生政策、计划和原则,讨论决定科招生重大事宜,为科招生工作提供指导意见。招生委员会下设科招生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委员会的授权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制招生计划、决定选拔学校方案、确定学费标准、审核等科招生具体事项。
第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科生招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条 学校纪委(监察专员办)负责监督科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实施。
第章 招生计划、报名条件及原则
第条 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组织下开展校科招生工作。
第九条 认真贯彻落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央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决策部署,依据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综合考满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自身办学条件、毕业生就业情况、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生源情况等因素,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确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年度招生计划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及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公布的为准。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校年度科招生计划数的1%,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并严格按照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延。
第条 学校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专业按大类招生,考生填报志愿时,将大类视作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大类内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参加大类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流,进入大类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具体专业学习。大类及其包含专业可查阅学校科招生网专业介绍。
第条 报名条件
1.凡通过生源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报名资格审查的考生,均可报考。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原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培训,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的有关规定。除此以外,根据相关专业培养及就业的实际情况,报考材料类、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者,要求无色盲、色弱。
3.外语语种要求:言文学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只开设英语课程。
纳米材料与技术专业要求考生英语基础扎实,以适应全英文教学环境;表演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合作办学培训,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课程以英文授课,要求考生有良好的英语基础。
4.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要求考生具有定的基础。
5.报考我校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特殊类型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报考并享受我校相应类型政策。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保送运动员需经国家家装叉车维修局公示无异议。
6.在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招生,各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生源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公布为准,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在其他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苦要求。
第条 原则
1.学校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普通类、家装叉车维修类和艺术类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类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批次。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时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
2.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考生报考情况,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3.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志愿考生,若非第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后仍未完成的计划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委批准后调整至生源充足的其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
4.符合照顾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政策的考生按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后的参与专业排序。我校在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执行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照顾政策;在其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原则上认可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所有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适用于不安排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等招生培训,。
5.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学生综合素质档案材料的使用办法:在特殊类型招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作为报名资格审核的参考;在普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当考生按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排序地址比较后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仍相同时,作为安排专业的参考。
6.普通类专业:
⑴对进档考生按照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的原则依据排序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进行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
⑵若生源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对于地址另有规定,按其规定执行。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叉车维修培训班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地址。
⑶进档考生的排序使用生源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含小数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⑷进档考生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排序地址。考生的排序相同时,上海、浙江、暴、天津、山东、海南考生依次按实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数学、语文、外语从高到低排序,若仍相同,则再依次按选考科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第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目、第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目、第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目的从高到低排序;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两科之和、语文数学两科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单科最高、外语单科、首选科目单科、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再选科目单科次高从高到低排序;其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文史类考生依次按实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语文、数学、综合科目从高到低排序,理工类考生依次按实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数学、语文、综合科目从高到低排序。
⑸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合作办学培训,原则上只填报有此类志愿的考生。
7.家装叉车维修教育专业,对进档考生按生源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含小数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择优。
8.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9.保送运动员、言文学类专业保送生、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与设监、类、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武术与传统家装叉车维修专业等办法依据教育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及我校年度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10.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地方专项计划考生、面向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地区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计划考生、南疆单列计划考生、内地新疆装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班毕业生、内地西藏班毕业生、定向就业考生、少数预科班、少数预科班结业后转入科考生,按照教育部、生源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和学校有关招生工作规定进行。
第章 附则
第条 优异且在有关专业的考生,入学后有机会选拔进入敬文书院、唐文治书院、巴斯德英才班学习。
第条 在统计学、人工智能、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考生,入学后在阳澄湖校区就读,第学年起在未来校区就读。未来校区地处长角生态绿色体化发展示范区核心区域,围绕“面向未来和国际化办学”的办学定位,开设社会急需的高精尖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视野的应用型人才。其他专业新生,结合所属叉车维修培训班,(部)、书院的办学地址等实际情况,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别安排至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就读。
第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入学体检复查。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者,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经查实有弄虚作假、骗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资格或资格、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考生,律取消其入学资格、不予学籍电子注册,并报告有关部门倒查追责。
第条 收费学费标准
1.学校根据经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收取学费,具体收费学费标准可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及学校财务处网站、科招生网查阅。随通知书起寄发的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新生报到手册也将告知各专业具体收费学费标准。
2.学生住宿由学校统安排。学校根据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苏价费〔2002〕369号、苏财综〔2002〕162号),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500元。未来校区住宿费如有变化,按学校报经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第条 符合要求的科生在校期间可申请转专业,具体按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条 学校设立以“扶持培育、奖励优秀、励志助学”为宗旨的奖优体系,形成了以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减免学费、困难补助为主的“位体、联动助学”保障机制,构建“发展型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赋能个人发展,激励广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子成长成才。有关程序按国家、生源地相关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执行。
第九条 学校科招生网提供我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学费学费标准、地址、招生专业介绍等招生信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工作结束后,学校将及时在科招生网上公布。
第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suda.edu.cn
科招生网址:http://zsb.suda.edu.cn
招生就业处地址: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东环路50号 邮政编码:215021
联系电话:0512-67507943、67507949 传真:0512-67507942
电子邮箱:zsb@suda.edu.cn 咨询QQ:800039119
微信公众号:苏大科招生(sudazsb)
监督举报电话:0512-67507343
第条 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委托任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条 章程通过我校科招生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条 章程经学校审议通过,由苏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22信息不断变化,站提供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2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高校等招生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相关部门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