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师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0年全日制普通科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师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章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为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科招生工作(以下简称“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章程。
第条 我校的校名为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师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英文为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注册地址:湖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武汉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政编码:430079。上级主管部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科,全日制、国家~流”建设高校。
第条 颁发: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师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书;符合学校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科毕业生学士。
第条 我校科招生的主要类别为:普通(含艺术和家装叉车维修类)、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少数预科、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装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班等。
第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德、智、体、美、劳,择优,并接受纪委、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是我校各类学生招生工作的最高组织机构,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关于高校各类学生招生的法规、政策及会议精神;研究讨论、部署学校年度各类招生计划和招生工作方案;审核学校各类学生招生管理制度;指导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检查督促学校招生工作小组计划执行与工作落实情况。下设的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负责我校科招生工作的日常议事机构。
第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负责科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和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3.拟定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校招生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有关问题; 6.对的新生进行复查; 7.组织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并对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 8.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9.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10.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办的其它工作。
第条 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过程进行监督。
第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我校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导向、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第条 我校科招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计划、选考科目和各专业相关报考要求,由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机构向社会发布。
第条 我校根据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对于实行非平行志愿的批次般不超过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公布计划的120%。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般不超过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公布计划的105%。
第条 我校预留少量计划,用于调节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及解决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的矛盾问题。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提前向社会公布。预留计划使用时,坚持质量优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章 地址
第条 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项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且最高不超过20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所有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适用于不安排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培训,。
第条 对于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我校以考生投档为基准,按照专业志愿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的方式进行,第专业志愿与第专业志愿级差为1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第专业志愿与第专业志愿级差为1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后续专业志愿无级差。同专业时,若考生等效基准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减去专业级差后的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文综、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理综、数学、语文、外语;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天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山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海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依次按文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语文数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语文单科、 数学单科、外语单科、选考科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高科、选考科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次高科从高到低排序。若单科完全相同,我校将使用预留计划。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的考生,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剂到其他专业;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条 对有特殊规定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其原则作如下说明:我校在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要求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为A、B,高校专项计 划合格考生等级要求为2B及以上,必测及技术科目合格,高水平运动队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须符合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要求。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专业安排原则为“先叉车维修技术培训,后等级”,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时,依次按照选测科目等级、语文、数学、外语确定优先顺序。
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天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山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海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志愿地址遵循生源属地化原则,执行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相关政策。
对于内蒙古自治区考生,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叉车维修培训班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地址。
第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择优。若符合条件的非第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条 特殊类型招生办法,按照教育部等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及我校制订的具体招生办法执行。
第条 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 新生入校后,我校统进行新生复查工作。凡复查不合格的新生,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章 其他
第条 我校按照国家规定和湖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局核准学费标准确定学费和住宿费学费标准。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费学费标准:全日制普通科学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公费师范生不收取学费,其他专业学生实行科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制收费管理,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制学费由专业学费和课程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费两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组成,具体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审批为准。学生正常完成学业所缴纳的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费与专业学费之和不超过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学年制学费额,原来物价部门规定的我校学年制学费额,大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专业学年制学费为4500-5850元/人/年,艺术类、运动训练专业学年制学费为9000元/人/年,我校将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学费标准的住宿费用,般为800-1500元/人/年。
第条 我校已基形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新生绿色通道、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和大病医疗救助等,集奖、助、贷、勤、免、补于体的多元化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100%,可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完成学业。
第条 我校阳光招生热线:027-67862239,信息公开平台网址为http://zs.ccnu.edu.cn(科招生网),电子信箱:zb@mail.ccnu.edu.cn,纪检监督电话:027-67868009(纪委办(监察处))。
第章 附则
第条 章程通过我校阳光招生信息平台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我校公布的完整招生章程为准。
第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组织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条 章程由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师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或其授权单位负责解释。
第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即时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更,以变更后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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