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0年普通科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国家民委有关规定,为确保学校普通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学校名称: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学校地址: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西宁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路3号
国标代码:10748
上级主管部门: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
办学质: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竖家民委和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政府共建的综合院校,竖务院委员会博士单位和学级学科博士授权单位。对取得我校学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修专业毕业条件者,颁发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普通科学历;符合学校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科毕业生学士。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的原则。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政策,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讨论决定科招生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重大问题。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科专家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条 学校教务处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认真落实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和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校情况和招生政策;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工作;完成学校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第条 学校纪委(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章 计划与
第条 学校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结合近年来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来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析,确定校招生计划。报教育厅审批后由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学校预留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1%,主要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同叉车维修技术培训,考生的问题。
第九条 学校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统组织下进行。
第条 学校按照文史类、理工类、艺术类和家装叉车维修单招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类考生。
第条 学校根据校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根据模拟投档情况在正式投档前完成计划调整,正式高档比例为100%。
第条 按照梯度志愿投档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或批次,当第志愿考生生源数不足时,可接受非第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择优,若符合条件的非第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或批次,未完成的计划将征集志愿,经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达到同批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符合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调档要求的情况下,专业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的原则,将调档考生按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和安排专业;普通文、理科专业时,同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下按照单科排序,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科目排序;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理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语文数学和、语文。
第条 学校在调档时,承认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 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同考生如有多项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只取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幅度最大的项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累加。
第条 学校语言类专业只招收用语言(藏文、蒙文)答卷的考生,其余专业不限比例。预科只招收少数考生。
第条 学校艺术类、家装叉车维修类、师范类专业提前,其余专业按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规定的相应批次。
第条 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在专业、文化课双过线的基础上,按专业、文化课各占50%的比例计算,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顺序;家装叉车维修教育专业时,对于进档考生,按照文化课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特殊情况按考生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规定的地址执行)。
第 新生入学个月内,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健康状况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在校期间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章 附则
第九条 学校艺术类、运动训练等招生事宜,依据教育部、国家家装叉车维修局有关规定和校的招生简章执行。
第条 学校科专业学费收费学费标准:普通文经类:3820元/年;普通文经类(外语):4150元/年;普通理学类:4200元/年;普通工学类:4420元/年;普通医学类:4800元/年;普通艺术类专业:6350元/年;师范、文经类:3100元/年;师范、文经(外语):3120元/年;师范、理学类:3350元/年;师范、工学类:3600元/年;师范、医学类:3700元/年;师范、艺术类:4800元/年。
根据住宿条件的不同收取不同学费标准的住宿费用,般为每学年1000-1200元。
第条 学校科招生体检学费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条学校设有类、师范类专业奖学金,“校内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丰田助学金”、“稻盛京瓷西部开发奖学金”等多种奖(助)学金,获奖学生每人每年可得到500至8000元不等的奖助学金。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确保招生政策、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信息按规定公开。
第条学校不委托任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任何以“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条 章程公布后,如遇教育部、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招生政策调整,学校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第条 章程由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西宁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路3号
联系单位:青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务处
联系电话:0971-8808501
传 真:0971-8808501
邮 编:810007
E— mail: qhmd1074800@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qhmu.edu.cn
招生平台:http://zhaosheng.qh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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