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则
第条 为了做好2020年学校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学校名称是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为公办全日制普通科院校,国标代码为11427,注册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泉山、白海、虎山个校区。
第条 学校由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管理。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价、择优。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考生与家长、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校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审定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审议学校招生章程;
()领导学校招生宣传、工作,研究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重大问题;
()审定新生的复查结果;
()领导校单独招生和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并对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审定对违规考生处理结果;
()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有关招生行为的调查、处理进行审定。
第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是学校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拟定学校招生章程;
()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学校工作,协调和处理学校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有关问题;
()组织对的新生进行复查;
()组织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依据《国家教育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
()履行学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
()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九)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组织对有关招生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给予答复。
第章 招生计划和地址
第条 我校按照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和教育部、自治区计划编制工作要求,根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对人才需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析、预测,结合自身办学条件、历年考生报考情况、历年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生源质量情况、毕业生就业情况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生源情况,做好招生专业结构、层次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自主、科学、合理地编制、专科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不预留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原则、要求和统的信息学费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将校招生来源计划按时报送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
第条 新生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学校招生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学校新生按照远程网上的规定程序,按时完成调档、阅档、审核、预录、退档等各环节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条 学校按照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投档地址,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制定校投档、阅档、地址:
()在内蒙古自治区执行“专业志愿清”地址;
()在投档达到同批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考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校招生计划数120%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委会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电子档案;
()报考普通文科、普通理科的考生,按考生志愿顺序,按投档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排序阅档、择优;如投档出现平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时,文苦考生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苦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报考艺术类学、表演、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科专业的考生,须全区相应类别专业统考科合格、文化(含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达到我区相应艺术类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统考乘以60%与文化课(含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乘以40%之和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择优,如折合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出现平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时,按专业统考进行排序,择优安排专业;
报考汉授其他艺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科专业的考生,文化(含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达到我区汉授其他艺术类科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且我校专业校考合格,按所报志愿顺序,按专业校考乘以60%与文化课(含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乘以40%之和由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排序,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如折合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出现平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时,按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校考进行排序择优;
()报考家装叉车维修类科专业的考生,文化、家装叉车维修专业达到生源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划定的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家装叉车维修教育专业按考生所报志愿顺序,按家装叉车维修专业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择优;当考生排序相同时,以家装叉车维修排序投档的依次按文化课、语文、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择优;
()英语科专业要求考生加试口试,达到及格;
()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
()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高速铁路客运乘务专业的考生须到校后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体检,专业面试、体检不合格的转到其他非师范专业。
第条 信息与计算科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以及计算机类科专业,入学后公共外语开设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须谨慎填报。
第章 学生奖助学金
第条 学校设置的奖、助学金有:
()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占学生数的3‰;
()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占学生数的3%;
()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3300元,占学生数的30%。
第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持《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家庭户籍所在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
第章 学历颁发
第条 根据《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学生管理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课程考核合格准予毕业者,学校颁发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具印的普通高等学校书。
第条 根据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学士授予规定,科毕业生符合授予条件者,授予学士。
第章 学费和招生经费
第条 学校按上级物价主管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各专业(类)学费学费标准如下:
()汉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新闻学、历史学、英语等科专业:4200元/年;
()财务管理、保险学等科专业:4400元/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化学、应用化学、园艺、生物科学、地理科学、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等科专业:4600元/年;
()学、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学、家装叉车维修教育等科专业:7200元/年;
()学前教育、专科专业:6000元/年;
()法律文秘、酒店管理、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乘务、高速铁路客运乘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电信服务与管理等专科专业:5000元/年;
()蒙语授课科专业:学前教育4800元/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少数语言文学(蒙古语言文学)3360元/年,表演(蒙授)5760元/年;
()校企合办信息与计算科学(大数据方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以及计算机类科专业:10000元/年。
校企合办专业收费较高,考生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谨慎填报。
第条 学校招生经费在校事业费列支。
第章 信息公开
第九条 学校建立招生信息公开制度。
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要做到信息采集准确、公开程序规范、内容发布及时。
第条 公开的招生信息包括:招生章程、招生计划、程序、、咨询及申诉渠道、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新生复查结果等相关信息。
学校在公示以上信息的同时,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的部门和通讯地址,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第条 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咨询方式:
()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网:http://www.jntc.nm.cn;
()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网址:http://www.jntc.nm.cn/zsb/;
()集宁师范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咨询电话:0474-8989022,0474-8989018。
第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设在泉山校区行政楼211,通信地址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集宁区工农北路59号,邮政编码:012000,Ε-mail:jnsfxyzsb16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