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则
第条 为了保证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普通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9〕4号)及河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工作其他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章程。
第条 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工作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委员会统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条 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其家长、媒体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学校概况
第条 学校名称: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学校代码:11420。
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京津冀区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心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保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是华北、西北地区唯所具有鲜明金融特色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央与地方共建院校,是河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先发展的金融人才培养基地,是金融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试点单位。
第条 学校地址:河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保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恒祥北大街3188号,邮编:071051。
第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硕士研究生、普通科、普通专科;学校主管单位:河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
第条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合格,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书);符合学校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学士。
第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科招生章程、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协调处理招生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专科招生日常工作,开展招生宣传、咨询、工作。
第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章 招生计划及原则
第条 招生计划严格贯彻国家的有关招生政策,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各办学层次所属的批次及有关要求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体制,在教育部领导下,由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委员会统组织,招生严格遵守教育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有关政策和规定。
第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要求,根据校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的情况,与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协商确定调档比例。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为100%。时,学校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第条 对符合条件的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或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考生,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办相关政策执行,按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实际投档叉车维修技术培训,实施工作。
第条 对所有进档考生,专业安排按照“专业志愿清”的地址,不设专业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即:首先根据计划按投档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对第专业志愿的考生择优;第专业志愿考生后计划有缺额时,根据投档从高到低第专业志愿考生,依次重复操作,直至安排完所有专业志愿;若计划仍有缺额,对未被所报专业志愿同时又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按投档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择优调剂到相应专业,对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投档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对单科高者,优先。
第条 对于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有特殊规定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我校按照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办要求制定地址。在综合改革试点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其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投档。
在内蒙古自治区,我校实行“招生计划1:1叉车维修培训班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地址。
在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山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海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天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和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我校按照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新政策执行。
第条 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各专业对考生外语语种不作限制,但校公共外语课及相关专业课不具备非英语语种开设条件,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非英语语种考生学习,请广大非英语语种考生谨慎报考。
第条 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学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有关补充规定。
第九条 严格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相关规定,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章 其他
第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缴纳学费、住宿费等费用。学费收取执行河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定的学费标准,详见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高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学费标准:800元/年·生或1200元/年·生。
第条 学校学生奖励、资助政策体系完善,已建立起“奖、贷、助、补、减”的工作体系。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条 学校招生网址:http://news.hbcf.edu.cn/zsw
电子邮箱:hbjrzsb@126.com
招生咨询电话:0312—3338287
第章 附则
第条 章程由河北金融叉车维修培训班,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专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条 章程若有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不致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条 章程只适用于2020年度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