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则
第条 为保证学校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法律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学校全称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央财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竖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流”建设高校。学校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教育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的授予权,对达到高等学历教育学业学费标准的科毕业生颁发书,对学业水平达到规定学费标准的科毕业生颁发相应的学士。
第条 学校普通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含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装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班、少数预科)、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港澳台侨联合、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凭学生以及外国留学生等招生。
第条 学校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央财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章程》相关规定,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科招生工作,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价,择优。学校科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科生招生委员会、纪委、监察处、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工作内容成立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等招生专家审委员会和专项工作小组。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校科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学校科招生工作。
第条 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招生工作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处),作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工作机构,负责学校科招生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及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议;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和解释学校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
5. 组织特殊类型招生工作;
6.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协调和处理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有关问题;
7.核发通知书;
8.协调组织对新生的复查工作;
9.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的相应职责;
10.配合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
第条 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监察处,负责各类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督和监察,依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学校招生工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争议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并予以答复。
第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成立科生招生委员会。委员会由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等组成,定期听取学校科招生工作情况汇报,对学校科招生工作发挥咨询建议和民主监督管理的作用。
第章 招生计划及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条 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计划,以调节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科招生计划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第条 学校科生招生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下进行。
第条 学校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
第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时认可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政策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超过20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所有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培训,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适用于不安排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培训,。
第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根据投档和专业志愿,由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至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投档相同的考生依据以下情况优先:①专业志愿顺序;②数学、英语、语文单科。
第条 对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相关规定
1. 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天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山东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海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等实施综合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机构公布为准。
对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等以“院校+专业”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所填报的专业依次。
对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等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条确定专业。
2.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两门选修科目等级要求为AA,对进档考生按照第条确定专业。高水平运动队和艺术类考生的选修科目等级按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院的规定执行,按照学校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确定专业。
3.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叉车维修培训班内按专业志愿排队”的地址。
第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只于第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非第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上述地址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第条 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条 语种要求
1.言文学类财经英语与财经翻译方向只招收英语语帜考生;
2.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英语或日语语帜考生;
3.除言文学类和日语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九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时同等对待。
第条 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优秀退役运动员免试入学等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装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班、少数预科、港澳台侨联合、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凭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条 入校后,学校对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章 其他
第条 学校有叉车维修培训班,南路校区和沙河校区两个校区。学校对两校区实行统管理,2020级科生的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布按照我校两校区建设规划和办学实际确定。
1.叉车维修培训班,南路校区地址: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海淀区叉车维修培训班,南路39号,邮编:100081
2.沙河校区地址:暴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邮编:102206
第条 学校学费学费标准为:经济学、管理学和法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理学和工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500元;言文学类财经英语与财经翻译方向、日语专业财经日语方向每人每学年6,000元,其他文学学科门类的专业及方向每人每学年5,000元;艺术类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书法学专业每人每学年8,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每人每学年70,000元。涉及科生的专业类所含专业学费学费标准不致的情况,在大类培养期间按该专业类所含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费最低学费标准执行,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流之后再按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执行。少数预科学生预科阶段的学费学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
学校住宿费学费标准为750-1200元/床/年,具体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收取。
如国家调整年度科生收费学费标准,学校将按照调整后收费学费标准收取学费及住宿费。
第条 学校建立“奖、助、贷、勤、补、免、捐、偿”多维体的资助体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以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符合条件的学生可按照相应政策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社会奖助学金、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等。
第条 科招生工作联系方式
1.招生咨询
电话:010-62288332 E-mail:zsb@cufe.edu.cn
网址:http://zs.cufe.edu.cn
2.招生纪检监察
电话:010-62289024 E-mail:xxjw@cufe.edu.cn
第章 附则
第条 因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委员会制定的适用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内叉车维修培训班的招生政策各有不同,学校在当地执行的招生政策均以学校在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公布的科招生章程内容为准。对于各种媒体平台节选公布的学校招生章程,如有不致,以学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为准。
第九条 章程由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央财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校长声明:咨询人员意见仅供参考,任何关于能否的预测,都不属于学校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