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0年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以及我校相关招生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政策,结合我校实际,制定章程。
第条 章程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普通类、艺体类、高水平运动队、综合价、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西藏内地班、定向招生计划、南疆单列计划等科招生工作。
第条 学校全称: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校代码:国标代码10304,学校在各招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代码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层次:普通全日制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基学制:年(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年制)
办学地址: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啬园路9号(啬园校区),启秀路19号(启秀校区),通京大道999号(钟秀校区)
第条 学校面向江苏、暴、上海、天津、山东、安徽等31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收科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书;符合学校授予条件的学生,颁发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士。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集体议事决策的原则,全面负责科生招生工作。
第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普通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条 学校科招生工作在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院领导下实施,接受学校监督检查处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章 招生计划
第条 学校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办学条件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人数、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结合近年来学校生源计划编制情况,综合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析,确定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后,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考生也可登录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zs.ntu.edu.cn)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校招生计划数的0.5%,具体使用办法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条 如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内专业生源不平衡,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可进行专业计划调整。
第章 地址
第条 报名条件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业水平学校等级要求:我校普通类(除艺术类、家装叉车维修类)各批次的选修科目学校等级要求为BC(含)以上,必修科目学校均须达到合格;艺术类和家装叉车维修类考生7门必修科目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合格科目不超过门。
()浙江等新改革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苦要求。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日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日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只开设英语课程。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学校对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第条 考生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普通,报考、、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组织的艺体类统,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艺术专业校考,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综合价的考生参照学校相关招生简章进行报考。
第条 地址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对高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部门监督的体制,坚陈、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根据考生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
()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报考情况,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协商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泻校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的或者按规定提取其他志愿。
()普通类招生
对于进档的普通类考生(不含艺体类),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依据,执行“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
江苏考生: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加选测科目等级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依据,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并安排专业。若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相同,则文苦按语文(含附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理苦按数学(含附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顺序,再相同则按照英语从高到低顺序。选测科目等级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费标准:A+加3叉车维修培训学校,,A加2叉车维修培训学校,,B+加1叉车维修培训学校,,B、C均不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考生:先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再按专业志愿次序排序并安排专业。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情况下,文科按语文、理科按数学从高到低顺序。
()艺体类招生
1.报考我校、、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文化及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须达到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江苏考生:对于进档的艺体类考生,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依据,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下列方式计算:①类和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②类专业: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专业统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
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时,根据类和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以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先、类专业以文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与否践专业。
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外考生:若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招生主管部门有明确的地址,则按其地址;若没有明确的地址,按照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艺体类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考地址。信息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信息为准。
2.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河南、黑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且取得合格,文化须达到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最低控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以校考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为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当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时,以文化投档为依据,从高到低顺序。
()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优惠政策。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具有招收田径、击剑、乒乓球培训,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凡取得相应家装叉车维修专项学校合格证的考生,办法依据其家装叉车维修专项学校等级和文化,按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参加我校2020年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综合价的考生,获得我校综合价资格,经公示无异议,须参加2020年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普通高等学校统入学,并填报我校综合价志愿。对达到所属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控线,两门选测科目等级达到BC(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的考生,时按照《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0年综合价招生简章》的规定择优。
()我校面向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内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地区的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培养计划,按照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实行综合改革试点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其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
(九)以上地址与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政策;如果教育部和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关政策有所调整,我校也将做出相应调整。
第章 其他
第条 学校的考生,经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直辖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寄发通知书。
第条 收费学费标准
()学校根据经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苏价费〔2014〕136号、苏价费〔2017〕243号)按学年收取学费,具体收费学费标准以随通知书起寄发的《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新生入学须知》为准。
()根据《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文件精神,学校住宿费为每人每年500元至1200元,住宿由学校统安排。
第条 学校设有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在内的奖助体系,具体申报选办法详见http://aid.ntu.edu.cn。
第条 学生报到后须接受体格检查,对体检结果明显与考生电子体检结果不符者,学校按有关规定处理。凡在体检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弄虚作假或有重大疾病隐瞒不报者,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
第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地址: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啬园路9号 邮政编码:226019
咨询电话:0513-85012170(兼传真)
电子信箱:zsb@ntu.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5012062
招生信息网址:http://zs.n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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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章 附则
第九条 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条 章程由南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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