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章 则
第条 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教育部的有关规定,为做好学校普通科(预科)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章程。
第条 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是新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创建最早的院校之,鼠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重点建设高校、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和国家民委共建高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培养高校。学校现有花溪和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城两个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别坐落于山清水秀、被誉为“高原明珠”的贵州风景名胜区贵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花溪区和产城融合创新、生态文明示范的贵安新区。在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商叉车维修培训班,、传媒叉车维修培训班,、数据科学与信息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机械电子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生态环境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材料科学与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建筑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旅游与航空服务叉车维修培训班,、医药叉车维修培训班,和化学工程叉车维修培训班,的新生,办学地点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城校区;其他叉车维修培训班,新生,办学地点为花溪校区。
第条 学校是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全日制公办学校。上级主管部门: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教育厅,学校国标代码:4152010672。办学层次:研究生、科。
第条 学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选拔。
第章 组织机构
第条 学校成立普通科(预科)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科(预科)招生工作,制定校科(预科)招生地址、招生计划,决定学校有关科(预科)招生的重大事宜。普通科(预科)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科(预科)招生的日常工作。学校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
第章 招生计划
第条 2020年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以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公布的为准。
第章 报考要求
第条 语种要求: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新生进校后,非外语专业的外语必修课程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英语。有特殊要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以相应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条 报考英语、商务英语、日语专业的考生,外语要求达到当地外语单科学叉车维修技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以相应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九条 报考老挝语、泰语专业的考生,语文要求达到当地语文单科学叉车维修技术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60%以上(含60%)。有特殊要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以相应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的考生,须具备定的基础。学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校,学校不合格者由学校酌情调整到其它专业。
第条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联考或统考,且专业合格。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报考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体检,并达到合格学费标准。详细情况见: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网址:http://zjc.gzmu.edu.cn)。
第条 报考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生源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家装叉车维修术科。有特殊要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以相应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文件要求为准。
第条 报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少数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少数语言口试,且合格。
第条 报考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少数语言文学专业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学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的考生须参加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少数语言口试,口试语种为彝语,且合格。
第条 班、民汉双语班招生对象为少数考生。报考民汉双语班的考生须参加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少数语言口试,且合格。
第条 少数预科、民汉双语预科招生对象为少数考生。报考民汉双语预科的考生须参加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统组织的少数语言口试,且合格。进校后,完成年预科班学习,所学科目考核合格后,方可升入当年时对应批次的科专业学习。
第章 原则
第条 实行学校负责,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办监督的体制和远程网上的方式。
第条 执行教育部及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规定的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少数考生。按照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规定的批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投档比例新生。
第九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条 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或计划类型,若首轮投档后计划未完成,接收征集志愿投档考生。未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按生源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投档地址,我校优先第志愿的考生,若第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依次第、第……及征集志愿的考生。我校对非第志愿考生无叉车维修技术培训,级差要求。有特殊要求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该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生源考生按相关要求。
第条 文史、理工类专业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学叉车维修技术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同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条件下少数优先,同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及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高者优先,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理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语文数学和、语文;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调剂到未学叉车维修技术额的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条 艺术类专业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学叉车维修技术足专业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的专业志愿,若专业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第专业志愿不能,按其第、第……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同等专业条件下少数优先,同等专业及条件下,文化课高者优先,同等专业、文化课及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高者优先,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理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语文数学和、语文;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调剂到未学叉车维修技术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条 家装叉车维修类专业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学叉车维修技术足投档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的专业志愿,若投档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第专业志愿不能,按其第、第……等专业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同等投档条件下少数优先,同等投档及条件下,专业高者优先,同等投档、专业及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高者优先,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不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理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区、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和、语文数学和、语文;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调剂到未学叉车维修技术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条 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少数语言文学彝语言文学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和图书馆学专业彝文文献保护重点人才培养类别原则: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即优先学叉车维修技术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同等叉车维修技术培训,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高者优先,其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文综,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语文、外语、理综;如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学叉车维修技术足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调剂到未学叉车维修技术额的同类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学校将予以退档。
第条 学校按照大类招生的专业,学生进校经过基础平台课程学习后,将结合学生和志愿,在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内进行专业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流。
第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有关规定进行复查,凡不符合入学条件或有违纪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章 收费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措施
第条 严格按照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培训,及学费标准执行。
第条 学生可享受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及境内外社会团体和个人在学校设立的奖助学金等资助培训,,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
第章 学历()的颁发
第九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达到毕业学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书,并以此具印;符合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学士授予条件的,授予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网)备案的相应学科门类。
第章 附则
第条 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信息公开网址:http://zjc.gzmu.edu.cn/zsxxw.htm
招生咨询电话(传真):0851-83610412
招生监督电话:0851-83610130
通讯地址: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贵安新区贵州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城校区
第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如与章程相悖之处,以章程为准。
第条 章程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