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2019年招生章程
第章 则
第条 我校全称为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是由教育部批准,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举办的普通全日制科层次独立叉车维修培训班,,学校地址: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南京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第条 为保证学校科生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份教育行政部门关于科生招生的最新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章程。
第章 招生计划
第条 我校在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招生专业、计划数由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别向考生公布,考生也可访问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网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或向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办公室索取招生简章。
第条 根据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提供的生源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布情况和相关规定调档,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条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预留科招生计划数1%,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第章 地址
第条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价、择优的原则,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
第条 对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考生,选测科目必须达到BC及以上等级,必测科目学校均须达到合格(或C级及以上等级)。
第条 对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的进档考生,我校除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外各专业按第专业志愿。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专业计划数。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则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与附加题叉车维修技术培训,之和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填报建筑学、风景园林专业未学叉车维修技术足的考生,按其所填的第或第专业志愿顺序。
第九条 对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无色盲、色弱。考生须参加文化(含门统考和学业水平学校)和相关的专业,艺术类考生门学业水平必测科目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不合格科目不超过门。对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排序,按第专业志愿。
第条 对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以外的考生,按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若投档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从高到低择优;若门仍相同,则按数学科目从高到低择优。
第条 对于生源地为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和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与报考专业要求相致。我校时按照浙江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和上海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公布的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条 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以外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时,若服从专业调剂,按高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到低叉车维修培训学校,顺序,调剂到未学叉车维修技术额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第条 依照有关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文件的规定,学校认可对优秀生、特长生及其它照顾政策给予的加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按考生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的实际投档进行专业投档。
第条 体检学费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第条 公布:a.考生所在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相关渠道公布;b.我校招生网上公布;c.学校招办根据经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叉车维修培训学校,、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备案的考生名单,发放通知书,考生信息以通知书内容为准。
第条 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均以英语安排教学,建议非英语语帜考生慎重填报。
第章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第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按国家招生规定进行全面复查,经查不符合条件者,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章 收费学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第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时应纳学费、住宿费及其它有关费用。
(1)学费:新生入学报到时预缴全年学费:人文社苦专业14000元/年·生,理工苦专业15000元/年·生,医学、艺术类专业16500元/年·生(以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物价局审批学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200-1500元/年·生(视具体住宿条件确定)。
第九条 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用以奖励在校优秀学生和资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章 及颁发办法
第条 类别: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书;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学士。
第条 颁发办法:凡取得正式学籍的学生,修完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合格,颁发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书;符合学士授予条件者,授予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学士。
第章 监督和保证
第条 我校依据教育部颁布的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建立和完善以“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条 学校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我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和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关于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增强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和高校招生工作的信誉。
第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确保我校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章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第条 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叉车维修培训学校,南京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江北新区东大路6号 邮编:210088
电话:4001006862、4009280129 传真:025-58690717
网址:http://cxxy.seu.edu.cn E-mail:cxzb@ cxxy.seu.edu.cn
第九章 附则
第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叉车维修培训学校,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条 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并施行。我校原政策、规定自章程公布之日起废止;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变化,以变化后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 章程由东南叉车维修培训学校,成贤叉车维修培训班,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